【通知】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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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21-05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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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级:
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,现将发展对象有关报名条件和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发展对象推选条件
(一)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(二)已经参加分党校初级党建班,学习期满并通过结业考试,成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(三)根据《南京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培训体系实施办法》文件中要求,积极分子未通过在线学习结业考试、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未满一年者,暂不列入本次班级推优和党员发展范围。
(四)学习成绩要求:
1、本科生
2018级、2019级本科生学习成绩GPA为班级或本专业前1/2,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为A等,在校期间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;
2、研究生
加权平均分成绩80分以上;
(五)以下条件至少具备其中之一:
1、在校期间担任班级班委或院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(如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需提供相关证明);
2、社会志愿实践服务等表现优异,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;
3、获得教务处认定奖励学分累计2分及以上。
(六)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。
二、具体工作安排
(一)个人报名:
符合推优条件的同学于5月18日16点前填写《推优报名表》(见附件),向所在班级团支书报名。
(二)人员筛选:
各团支部书记汇总支部报名名单,于5月18日20点前发送至邮箱njaufinance2019@.163.com,由学生办进行名单审核。
(三)班级推优:
1、班级推优计划于5月20-21日完成,请各班级确定推优会议时间及地点(见团支书通知群);
2、各班级需确保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班级全体成员,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;
3、辅导员现场主持班级推优会议,参会同学根据候选人的现场陈述和平时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;
4、团支书填写《班级推优票决情况报告》(辅导员带至现场)报学生办。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5月17日